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
(一)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
(二)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后考证”的规定,若被聘用,须在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本次公开招聘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在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电脑登录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目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0年6月28日09:00至7月1日17:00。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体检
依据考核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比选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核比选考试成绩相同者,再组织一次考核比选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的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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