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建设监察支队是资阳市城市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副县级参公事业单位,承担资阳市主城区建筑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的行政检查执法工作及全市建设监察的指导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及法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文秘工作人员、法务工作人员各1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1.文秘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办公室公文及相关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2.法务工作人员主要从事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及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考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
(三)年龄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熟悉电脑运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应聘法务工作人员需法学类专业方可报考,行政法学专业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被刑事处罚的、被行政拘留的、因违纪被其它单位解聘辞退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公务的其它情形。
四、应聘人员的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实行人才派遣。由我支队与劳务代理公司签订《派签协议》,该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合同后派遣到我支队工作。
(二)工资待遇。面议,从优(3000元/月起),以能定薪。确立用工关系后依法购买五险,年终给予一次性绩效奖励(5000元/年起)。
(三)用工期限。用工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续聘或解聘。应聘人员未满用工期限提出辞职的,不享受《劳动法》规定的有关待遇。